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3年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5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7日。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并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并追缴违规所获的税收减免、财政奖补资金,对涉及违法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二)企业先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注册或核对企业名称是否与省阳光政务平台一致,未处理更名的尽快联系区经科局业务科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同步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并将申报成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传到高企申报资料的附件中。 (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便捷企业申请高企认定,企业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四)高企申报材料审核时间紧迫,对于提交申报材料后反馈修改的企业建议在1天内修改补充提交,以免错过申报。 (五)请注意申报时间,建议在每批次截止时间提前7天提交系统申报材料,以免因网络拥堵而错过申报。同时,企业应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以备区经科局、镇街经发办或授权委托的第三方(以通知文件为准)进行现场核查,企业应充分配合现场核查工作。 (六)企业应尽早确定申报意向,提前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做好工作铺排,提高申报质量。 (七)为提高申报质量,企业应提前准备申报材料,积极参加预评审活动。区组织预评审时间待下一步通知。 三、业务咨询及联系: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林康金 82340845 南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谭炳坚、陈俊豪 85399720 石湾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陈培添 83311216 张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陈润钊 82501091 祖庙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黄伟东 82000202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廖家荣 82229485 禅城区2023年高企申报QQ群:598462878
附件: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