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佛山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626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含一档和二档)从3.5%下调为3%。 三、生育保险费率维持1%不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费率维持一档0.5%、二档1.5%不变。 上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有新政策,以最新出台政策为准。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