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127号,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5年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生态环境局,按照《通知》明确的推荐要求,积极发动有关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申报书模板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并做好材料初审等工作。 二、请各地于6月16日前将正式推荐意见、《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127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曲超,020-83134277;省生态环境厅 陈小康,020-8753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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