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创新型产业集群总结工作的通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全面掌握我国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情况,总结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经验和发展成效,探索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新规律,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形成以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带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科火字〔2020〕85号)要求,我中心将开展2022年度创新型产业集群总结工作。年度总结工作将作为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的重要参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