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火炬中心推荐2015年度中国火炬创业导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进一步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能力,推动“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持续开展,按照“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框架的要求,科技部火炬中心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火炬创业导师”的聘任工作,现将《科技火炬中心关于推荐2015年度中国火炬创业导师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科技局(委)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创业导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导师条件 (一)具备创新创业精神,创业经验丰富,充满热情、乐于奉献,愿将自己的成长历程和成功经验反哺社会。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持续性、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服务,能满足孵化器、入孵企业对创业导师的需求; (二)导师来源于成功的创业企业家;投资、金融专家;管理咨询专家;大学、科研院所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 (三)已被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地方科技部门聘任为创业导师,并从事创业辅导工作两年以上。 二、组织推荐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由广东省内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火炬中心备案的众创空间自愿推荐(填写附件2),每家限推荐1-2人,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筛选确认后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填写附件3),由省科技厅高新处审核后统一报送火炬中心。 请各市级科技主管部门于10月16日前将本地区中国火炬创业导师信息汇总表及导师申请表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电子版请发送至下方邮箱,纸质版邮寄至下方地址)。 三、联系方式 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朱 婧 电话:020-83163487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黄攀 电话:020-83163635
附件:1.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推荐2015年度中国火炬创业导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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