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转发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各镇(街道)经科局,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粵经信民营[2017]3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方向 (一)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二)支持民营企业到新三板挂牌 (三)支持民营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 二、申报条件 按照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奖补工作指引(详见粤经信民营[2017] 318号)要求组织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依据各区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情况,按因素法制定资金转移支付计划,由市财政局按规定统一拨付资金至各区。资金采用滚动预算管理,当年资金有结余的,可结转至下一年使用。 (二)各镇街经科局组织、发动本区域的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并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推荐项目审核汇总后于2018年2月1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中小企业科,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250807393@qq.com。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7年1月23日 (联系人:林春绢,联系电话:82340862 邮箱:25080739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