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立科技中介“红黑榜”工作机制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研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构建诚信守法的科技服务机构服务氛围,完善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的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建立科技服务机构“红黑榜”工作机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文的科技服务机构是指科技服务中介、各类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在各类科技项目的相关活动中,为委托人提供咨询、填报、检测、鉴证等服务的机构或组织。 二、符合下列情形第(一)项,同时符合第(二)、(三)项情形之一的,拟列入科技服务机构红名单: (一)最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因诚信守法受到政府部门表彰的; (三)在行业内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列入科技服务机构黑名单: (一)对提供的服务弄虚作假的; (二)在经营中做虚假宣传的; (三)违反合同或协议约定且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保密性原则的; (五)近一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受到处罚的。 四、各区科技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并在每个季度末向市科技部门报送拟列入“红黑榜”的科技服务机构名单及其褒奖、惩戒信息。 五、市科技部门联合区科技部门对拟列入“红黑榜”的科技服务机构及相关情况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公布前对审核认定的“红黑榜”科技服务机构作提前告知。 六、在收到提前告知的7个工作日内,存在异议的科技服务机构可向市科技部门申请复核(需提交纸质申请书和其他证明材料)。逾时提交或证据不足的复核申请将不被受理。 七、市科技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材料完成复查后,回复复核意见并根据复核结果决定是否修改科技服务机构“红黑榜”及其褒奖、惩戒信息。 八、市科技局将在局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发布科技服务机构“红黑榜”及其褒奖、惩戒信息。 九、科技中介“红黑榜”原则上公布有效期为一年。红名单自公布起满一年自动取消,或在公布有效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科技部门发布通知提前取消;黑名单自公布起一年后由科技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科技部门审查认定,近一年内没有符合列入黑名单情形的,由市科技部门发布通知进行取消。 十、各区科技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事项,积极推动科技服务机构“红黑榜”工作。 十一、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举报。 十二、我市科技部门联系方式: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陈荣,联系电话:83355498;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何伟东,联系电话:82340448;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黄芬玲,联系电话:86334412;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何启伦,联系电话:22830363;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罗敏婷,联系电话:88669696;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李维曦,联系电话:87732062。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2月28日 (联系人:陈荣,电话:833554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