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2017〕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委、局)、科学技术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委)、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市政、市容、园林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厅(局)、农业厅(局、委、办)、商务厅(局)、文化厅(局)、体育局、林业局、旅游委(局)、铁路监督管理局、民用航空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